反對者則認為,房產稅對於房價短期內有效,但是長期很難改變樓市的價格走勢,如果倉促出台還將影響到經濟的穩定,損害上海競爭力。“要收也應該在世博會之後收。”這是南方周末記者在採訪中普遍聽到的聲音。
但隨著打壓房價的輿論呼聲持續升級,現在,上海政府內的大多數人開始站到“房產稅利大於弊”的隊伍中。
內部四套方案
據知情官員透露,為了盡快實現對住房保有環節徵稅,上海最終選定的方案是應用現有的房產稅概念,以減少立法審批流程。
根據1986年公布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徵收對象是經營性物業。此次,上海方案將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釋為經營行為,以實現在法理依據上的銜接。
而關於如何徵收,上海方面在內部至少討論過4種方案。據知情官員透露,上海房產稅試點報告在春節之前已經上報中央。
4套方案中,最多人支持的是新老劃界法,這也是最具操作性的一種方案。該方案的主要內容是從法律頒布之日起,對增量房屋進行徵收,而此前的存量房屋都暫不徵收。
第二個方案是人均60平方米或者人均70平方米,60、70平米以下的不收,超過部分徵收。
第三種方案是,按照區域徵收,根據距離城中心——人民廣場的遠近,上海的城區被劃分為內環、中環、外環,房產稅將以環線為界,環線內收,環線外暫不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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