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也是徵稅的一個問題,首先要把房子先統一起來。國外最多兩種房:一種永久產權,另一種不是永久產權的房子。這樣徵稅才好算,否則征了這一種,另外一種房肯定覺得不公平。
鐘偉:房改房、福利房也是資產,如果不收,足以引起普通階層的分裂。80後、90後恐怕也將抱怨交了稅後生活唯艱,而福利分房的不交,“過去低工資”的說法難以讓人信服。
“住房保有稅”僅針對居民的房屋資產,未考慮到居民的資產負債情況。有房產者可能有按揭、其他負債(如向親朋好友借來的購房款)、未成年子女、需要贍養的老人。如果資產不扣除家庭因素,比如不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撫育費用,不考慮家庭的其他負擔因素,顯然不合理。
徵稅前提何在?
我國目前的房地產稅制本身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稅費設置繁雜,計稅依據不合理、稅率不合理,重複納稅現象嚴重等是其中突出問題。老問題不解決,新稅如何開征?
賈康:我在上交政協提案中即已建議,有關方面應積極徵求公眾、專家、各利益群體的意見和建議,合理引導輿論作理性、健康的討論(包括爭論),在一些關鍵點上可採取聽證會方式加強透明度和不同意見的溝通,通報“物業稅空轉”試點地區的有關情況,增進各方對此項重要改革的理解與認同。
這個稅起什麼作用,稅是憑借政治權利可以做調節的,有調節需要就可以經過法律程序來開征這個稅等等,這些道理都應該可以討論。
這是一個公共問題,不是地方幾個官員說了就行的。這個稅怎樣推進是一個公共選擇,越來越規範的公共選擇。
公共產品的設置就是要讓民眾強勢起來,最後才能走到所謂的“當家作主”。
巴曙松:中國房地產稅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稅基不合理;稅費設置繁雜、徵稅範圍過廣;稅種設置 “輕保有重流轉”;計稅依據不合理、稅率不合理;重複納稅現象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