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白岩松:
陳教授,其實說到這個相關的證人的時候,你看我們來看一下相關的數據,相關的數據在這一次公開庭審的過程當中,五天的公開庭審,受賄罪主要證人是15人、貪污罪主要證人6人、濫用職權罪主要證人14人,而且這個證言當中有聲音、有畫面、有文字的等等比較全。但是也有兩點大家會去談論它,第一個比如說涉及到他的證人唐肖林時候說他本身也是收了250萬,他是犯罪,他能作證嗎?第二個,薄谷開來在之前的故意殺人案庭審的時候說他有精神障礙被認定,那麼有精神障礙可以作證人嗎?你怎麼看待大家的這兩點疑問?
陳衛東:
這實際上涉及到一個證人的資格問題,唐肖林作為行賄人,他的案件中他是作為一種直接的參與人,也就是了解案件事實的人,作為證人來出庭的作的證。那麼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被告人的口供,他們是一種證據,那麼不是共同犯罪的同案被告人,那麼行賄人他就是一種證人,所以不能因為他實施了犯罪、實施了行賄,他就不是證人。薄谷開來作為薄熙來的妻子,她了解案件實施的人,儘管她是他的妻子,但是在我們國家,證人作證不因為有利害關係而免除他的作證資格,我們修改後的《刑訴法》規定,不能強制他到庭作證,但是他可以採取其它的方式,是這樣的。
評論員 白岩松:
那之前關鍵是涉及到她在故意殺的人案,她會被認定有精神障礙,這一點不影響嗎?我們對她的這個證言的這種,是不是也有這種精神障礙所導致的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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