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
從7月25日提起公訴,到8月22日開啟5天的公開審理,再到9月22日一審宣判,兩個月來,公眾在關注著薄熙來案件的每一個細節。
證人 徐明:
大概在2000年的時候,薄谷開來提出他在法國尼斯買了一個經營性物業,大概需要300萬美元左右,我提供了320萬美元的現金。
薄熙來:
我相信他們收集的這些證據,都是確實存在的。但是,這些證據只能證明王立軍搞了這麼一套房子,並不能證明這套房子和我本人有關係。
王立軍:
我記得大約3分鐘之內沒談任何事情,就是罵,罵的差不多了,就走過來指我鼻子,你必須把此話收回去,誰是殺人犯?然後拍自己的胸脯,我是殺人犯嗎?他後來一拳打過來,打到我的左耳朵,而絕不是一巴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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