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起來看,最後在一審宣判的時候,薄熙來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他所涉的罪名,受賄罪做實110.94萬,這是直接收受,加上1933.79萬元,這是明知並且認可,貪污罪是500萬元,補貼家用,轉入指定賬戶,濫用職權罪,涉及到王立軍,表明嚴禁重新調查“11.15”案件的態度,批准發布“休假式治療”的虛假信息等等。因此,這些東西是在做實的。那麼你如果去觀察前後的話,或許當一審宣判了之後,我們可以有這樣的一些判斷。
第一個,在這次庭審的過程當中,媒體的報道很立體、很充分,新的互聯網的這種媒體,包括傳統的媒體,主流的媒體,還有其他的媒體,在報道方面是相當充分而且是多元的。而且從法院的角度,也提供了相當完整的文本,現在你通過互聯網或者去查閱,也都可以查到。
第二個,在之前的話,大家可能會有各有各的猜測、擔心以及期待。但是之後,相對來說,輿論是比較平穩的。那還是在這樣一個5天的公開庭審以及宣判的過程中,讓大家看到了很多做實的這種證據鏈條。
第三個,犯罪嫌疑人或者說被告的權利得到了比較充分的保障,整個司法行進的過程比較規矩,如果你去拿刑訴法去作為一種參照。我覺得這裡有一點是非常重要,應該是“很自信”,為什麼說呢?當你要保障被告的相關權利,他可以去提問證人,甚至可以推翻自己原來的一些證詞等等的時候,如果相關的證據鏈條,準備不夠充分,經常被打一個措手不及,你就很難有說服力。因此,越是保障相關被告的和各方訴訟權利的時候,對司法人員的水平要求就越高,因此,能做到這一點,也體現出相對來說是比較自信的。
接下來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很期待,這樣的一個廣受國內外關注的案件,是這樣的在以新的刑訴法作為一個背景來進行的,並且給了大家一種信心。那如何在公平、公正、公開的面前,大案、小案將來都能夠同等和一致的對待,我覺得這也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
接下來,我們看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其實在濟南中院,在發布的相關的微博等等裡頭,其中在報道整個庭審過程的時候,也有一些與司法有關的名言,這些名言似乎在微妙的表達它們的態度和想法以及它們堅守的立場。比如說“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等等,這兩句特別值得關注。“對法治的新風與對司法程式的尊重結合起來方能產生作用”。也就是說,你不僅要信奉一種理念,具體實施的時候還能緊密跟它結合一起,所以二者相以相伴,缺一不可,否則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有效。再看最後一句,“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來實現”。這麼說了,是不是也是這樣做的,我們是不是可以認可這個過程,也是體現了“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來實現”呢?來,咱們繼續複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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