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信訪壓力,前提是疏通維權通道
給民眾以明確、可信賴、可預期的維權路線,信訪等補充性的救濟門路,才會真正失去市場
23日,國家信訪局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據介紹,這是國家信訪局針對類似問題首次出台系統化的專門文件,今年5月1日起將實施。其中規定,信訪人應採用走訪形式,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秉持不同的立場,便會有迥異的解讀。之於“越級上訪不受理”,官方表述是“更好實現公民信訪權利”,但民間輿論顯然有著其他見解。公眾的擔憂,著實可以理解:信訪行為的生成根源,在於利益糾紛難在屬地由正常途徑調和;既然如此,一刀切要求“逐級上訪”,真能做到嗎?
對很多維權者而言,“越級上訪”提供了一種渺茫卻真實的希望。他們的盤算是,借助上級機構或“領導批示”的強勢介入扭轉事態,衝破地方層面盤根錯節的利益同盟。然而事實上,這種期待也許本就不切實際。現實中,縱使是越級上訪,所遞交的“投訴”,也多半會轉還“地方”督辦——繞了一圈,一切回到原點。所謂努力,不過是徒勞而已。必須釐清,信訪機制從來都是以尊重現有“屬地分權和權責秩序”為前提,而非超越其外、凌駕其上。
所以,取消越級上訪的合法性,事實上更合乎信訪制的最初設計。一直以來,信訪渠道被絕望者寄予了太多“奢望”,乃至不惜以悲壯姿態纏訪鬧訪,凡此種種早該直面……重新梳理“信訪制”所扮演的角色,首要的就是矯正公眾的認知誤區。必須重申,信訪部門並非終極的裁斷和處置機構,而更多只是發揮中轉與督促作用。一個健全的社會,“信訪”的熱度,理應逐步淡化。
弱化“信訪”的分量,旨在號召民眾回歸那些更專業的維權通道,比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等。當然,其前提是,行政系統具備必要的“德行維護”能力,一來勇於自我糾錯,再者則是內部的監督制衡;除此以外,捍衛司法機構的相對獨立,也是確保公民能用法律伸張正義的必要條件!一言以蔽之,唯有民眾的維權訴求獲得公平對待,分流信訪人群的目的才具備實現基礎。
給民眾以明確、可信賴、可預期的維權路線,信訪等補充性的救濟門路,才會真正失去市場。很長時間以來,社會的治理者們,曾經以“架屋叠床”的策略增加種種新創設,卻沒有對有限的、法定的“維權渠道”加以徹底疏浚。正是在這種拖延與回避的心態下,“信訪”的重要性被提升到空前高度,一度被很多人視作最後的稻草。時至今日,不堪其重的信訪部門,終於開啟了甩包袱的進程。
置之更長遠的時間維度,“信訪制”終將退縮回它本應承載的有限使命之內。不再受理越級上訪,或許只是一系列變革的第一步。將維權者的熱情與目光,引導回諸如行政仲裁、司法訴訟等正統的爭議裁斷機制上來,亦是在倒逼相關職能者不再回避責任、真正回歸本位。畢竟,有壓力才有改變。(2014年04月25日09:11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