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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不受理越級上訪 應當有關鍵前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28 16:06:23


 
“不受理越級上訪”,先界定“本級機關”

  判斷誰是信訪問題的“本級機關”,也要聽取信訪人的意見,而不能只由接訪者一錘定音,必要時不妨先進行一點調查再下結論。

  國家信訪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其中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到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的接待場所提出。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4月24日《新京報》)

  什麼是“本級或上一級機關”?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介紹,“所謂本級機關,是對來訪事項有直接管轄權的機關”。換句話說,若你信訪事宜是牽涉到縣政府某個局的,可到縣政府或市政府的對應主管部門去信訪,如果到了市政府或更高層政府,就是越級信訪。

  理論上是沒問題,實踐起來卻容易產生分歧。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上訪者覺得反映的就是某級政府的問題,因此向其上級政府信訪,而上級政府卻認為此事就屬於下級政府辦理,不應越級。

  還是舉個例子吧。張恩璽舉例說:“某縣信訪人想通過走訪反映土地征用問題,可向該縣國土資源局(本級機關)提出,也可向該縣人民政府或所屬市的國土資源局(上一級機關)提出。先收到來訪事項者就要先受理。”如果違法徵地的是村委會、鎮政府,向縣國土局、縣政府或市國土局反映自然沒事。

  問題是,如果決定違法占地的就是縣國土局,甚至就是縣政府,但出面實施強征的是鄉鎮政府呢?百姓會覺得,根據管理層級,起碼應到市政府去信訪;而市政府則可能覺得,不能證明此土地占用問題是縣政府的決定,還是應由縣國土局或縣政府查處,於是拒絕受理。真要這樣,縣裡的問題縣裡自己查處,能化解問題嗎?

  一方面,是市政府無法理清縣政府是否違規,一方面它若不受理信訪,就無法弄清真相。這問題難免成無解方程,縣裡非法占地的問題也很難得到查處。結果無非是兩種:農民被迫就範;農民用其他非法手段維權,直到鬧大上級來查。

  應該說,解決基層矛盾的關鍵在縣政府這一級,而最容易扯皮的也在縣這級。在這樣的情況下,把信訪問題實際上交給縣級政府處理是一個風險型決策。解決基層治理需要壓實縣一級的責任,同時也需強化對其的監督。在強調不受理越級信訪的同時,也要疏通救濟渠道,而不可一律堵死。換句話說,判斷誰是信訪問題的“本級機關和上一級機關”,也要聽取信訪人的意見,而不能只由接訪者一錘定音,必要時不妨先進行一點調查再下結論。(2014年04月25日08:43來源:新京報 作者: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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