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能動性,為甚麼會有“一國兩區”?會有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沒有講出來的是,大陸地區就是制度上與台灣不一樣的地區。我覺得“國統綱領”的意義在於,雖然其以統一為目標,但是這樣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條件就在於大陸地區制度的改善。所以我認為能動性的概念要回來,我們對未來有期待、也與大陸有共同點,但是我們也要認識彼此的差異性。雙方在制度上的差異性,而且我們希望大陸能進一步改善,我認為這是可以去強調與提倡的。
第四點,“一國兩區”的意義,這時候再提是要大家認清現實,我們現在的處境為何,不管你的目標是統一或“獨立”,我們都必須從現實開始,我覺得這次在“總統”大選辯論中,有一句很有趣。蔡英文問了馬英九,到底“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是台澎金馬,還是包含外蒙古的整個大陸地區?事後電視評論中,沈富雄講了一句話說,他認為國民黨如果在這個問題上說,“中華民國”領土是包含外蒙古之內的大陸地區,這對國民黨的選票有很大的傷害,這是沈的說法。剛才大家討論的方向與沈的看法不同。我自己是這樣看,到底哪一個說法對台灣人民有說服力?一般人比較難理解,一個治權涵蓋台澎金馬的政府,居然宣稱“主權”涵蓋全中國?一般對法理、歷史不瞭解的人非常難理解,但是如果有一個條件加入,會讓這個概念更容易理解,就是哪一種說法可以讓“中華民國”政府走出去?
把這個標準加進來,這個問題就不難突破,到底你是主張法理上的分割,是有助於台灣目前現狀的維持與改善?還是主張法理上的合一,有助於台灣目前現狀的維持與改善?如果把這個條件加入,這個問題就可以突破。就如同鄧小平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如果在“一國兩區”法理界定之下,能增進兩岸在政治上互動、帶來兩岸關係的突破,讓台灣有更大國際空間,這條路就會愈走愈寬。反過來說,我們回到20年前的基礎,如果結果與過去十年前情況相同,我覺得結果會比過去更為悲觀。因為我們試過了,重新走回以前的路,兩岸關係、國際空間都沒有得到突破,反而會帶來更大的挫折與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