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 
公訴人:薄熙來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情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5 15:47:22  


 
  17、公訴人向法庭出示王立軍在大坪醫院的原始會診記錄、就診病歷資料。病歷中記載王立軍曾因慢性胃炎、枕神經痛、枕神經帶狀疙疹、睡眠障礙、焦慮抑鬱狀態、慢性中耳乳突炎、感音神經性耳聾等就診,沒有王立軍存在嚴重的抑鬱狀態和抑鬱重度發作的記載。

  18、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媒體信息專報》。該《專報》內容:“王立軍事件”的輿情反應、“王立軍事件”的最新輿情動態,證實王立軍事件發生後,引發廣泛關注,重慶市政府新聞辦通過微博發布信息“王立軍副市長因長期超負荷工作,精神高度緊張,身體嚴重不適,經同意,現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療”後,引發網上跟貼、熱議。

  19、公訴人向法庭出示《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該《準則》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禁止(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准有妨礙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案件的調查處理的行為。

  20、公訴人向法庭出示2007年4月5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該《條例》第六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發布準確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公訴人向法庭出示第三組證據:被告人薄熙來的供述、自書材料、親筆供詞。被告人薄熙來在中央紀委審查期間有自書材料,在偵查階段親筆供詞,在審查起訴階段供述。

  審判長,證實被告人薄熙來濫用職權犯罪事實的證據向法庭出示完畢。

  審判長:被告人對公訴人出示的相關證據進行質證。被告人薄熙來有意見可以發表。辯護人和被告人可以重點發表,相關的辯論意見留到辯論階段再發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