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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在法庭上。 |
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薄熙來案25日庭審實錄:
審判長:現在繼續開庭。帶被告人薄熙來到庭。
審判長:下面對昨天證人王立軍發布的證人證言質證,首先由公訴人發表質證意見。
公訴人:公訴人認為王立軍陳述的2012年1月28日晚,明確告訴薄熙來薄谷開來殺人,1月29日被薄熙來打罵,薄熙來明確表達了拒不接受薄谷開來殺人的態度,知道王智、王鵬飛被吳某某審查,及違法免去王立軍公安局長職務的事實,與起訴書指控的薄熙來濫用職權犯罪具有關聯性,且有其他證據予以印證,可以作為定案證據予以采信,質證意見發表到此。
審判長:被告人薄熙來對證人證言有什麼意見?
被告人:王立軍作證過程中不斷地明顯撒謊,他的證言完全不足以采信,他的證言充滿了欺騙,而且是信口開河。比如關於光盤的事情,他昨天講的和他自己的筆錄證詞中就顯然矛盾,他自己聽力極佳,能夠隔著一個房間關著門,在另一個房間裡的事都他都能聽到。他說的很多事情都是單證。他說我不是一耳光,而是一拳,而我沒有練過拳術,而且也沒有這麼大的打擊力。
審判長:被告人的意思是昨天證人王立軍發表的相關證言是不真實的?
被告人:對,是不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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