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不久,外蒙古封建上層集團在沙皇俄國支持下宣布“獨立”,1915年《中俄蒙協約》簽訂後外蒙古在沙俄卵翼下實行“自治”,中國政府對外蒙古的主權被剝奪殆盡。北京政府為廢除沙俄迫簽的這一不平等條約作了持續的努力,曾經促使外蒙古取消了“自治”,廢除了《中俄蒙協約》。這一事件是中國近現代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國大陸有關中俄關係史、蒙古史、民國外交史、中國近代史的著作中關於這一事件的論述,一般都很簡略,有的著作在論述中也還存在史實錯誤。
雖然有一些相關論文論及這一事件但都未深入研究。就筆者所見,專門研究這一事件的論文有:《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5期發表的劉存寬《1918-1921年的外蒙古與中蘇關係》;《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4期發表的劉蘭昌《徐樹錚與外蒙古撤治及其影響》及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中國邊疆史地論集續編》所載筆者所撰《1919年外蒙古取消“自治”述論》。這三篇論文對1919年外蒙古取消“自治”的過程論述較詳,但仍未能全面揭示北京政府在取消外蒙古“自治”、廢除《中俄蒙協約》這一歷史事件中的作用。本文擬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系統梳理北京政府對《中俄蒙協約》的態度,闡明北京政府為廢除《中俄蒙協約》作出的努力,以深化這一課題的研究。
一
1911年外蒙古“獨立”是在俄國沙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搞起來的。沙皇政府的計劃是讓中國中央政府與庫倫當局在俄國主導下簽訂條約,讓外蒙古在中國“宗主權”之下實行“自治”,外蒙古地區表面上不脫離中國,實質上變成俄國控制下的半殖民地。
早在1911年12月下旬,俄國政府就表示願在中國中央政府和庫倫當局之間進行調停,條件是中國中央政府不管理外蒙古內政、不在外蒙古駐兵、不向外蒙古移民,將來中國在外蒙古進行任何改革均須先與俄國協商,並給予俄國在外蒙古建造鐵路的特權。清政府拒絕了俄國的提議。
中華民國成立後,北京政府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要求庫倫當局取消“獨立”。北京政府認為外蒙古問題是中國內政,想通過與庫倫當局直接談判來解決外蒙古“獨立”問題。1912年春,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在勸告哲布尊丹巴取消“獨立”的電文中指出:外蒙古人與內地人“利害休戚,皆所與共。但使竭誠相待,無不可以商榷,何必勞人干涉,自棄主權”。哲布尊丹巴集團自恃有俄國支持,堅決拒絕與中央政府直接談判,要求通過俄人來解決問題。北京政府不願意讓俄國插手外蒙古問題的解決,仍然力圖恢復中國對外蒙古地方的管轄。設在北京的蒙古王公聯合會起草了一個蒙古管理章程草案,北京政府對該章程草案作了修改。1912年4月4日,俄國駐華使館代辦世清將該章程草案及北京政府修改意見的譯文呈送俄國外交大臣,同時指出:“整個草案之意義在於,它實際上是中國人自行解決蒙古問題之第一次重要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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