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海空協同巡航執法時代
海洋維權巡航執法的重大轉折是2006年。
這一年,經過國務院批准,中國海監率先在東海實施定期維權巡航執法,正式開始了對涉及海洋工程、海洋測量、海洋調查、海洋物探、海上警戒、海上護航、沉船打撈、情報收集、軍事偵察以及海底電纜鋪設等行為的維權巡航執法。
從這一年的7月20日起,中國海監東海總隊每天派出兩艘海監船和至少一架飛機,對北起江蘇連雲港,南至廣東福建交界的詔安頭的我管轄海域進行不間斷巡邏,對東海我管轄海域實施全方位的海空協同巡航執法。
定期維權巡航開始後,中國海監東海總隊發現,東海的維權現狀遠比預想的要嚴重。
在定期維權巡航執法不到10個月的時間裡,發現的海上侵權目標比過去幾年還要多幾倍。據不完全統計,定期巡航中共計發現各種外國籍海上侵權目標八大類,十八種類。
除了美國海軍軍船外,在中國海域出沒最多的就是日本海上自衛隊的P-3C巡邏機。據某油氣田平台上工作的中國工人們回憶,那段時間只要一抬頭,就會看到P-3C飛機在頭上盤旋偵察,有時一天出現好幾次。
沈阿坤告訴記者,海監船每次出海,只要接近東海海域日本所謂的“中間線”附近,或是到了我國的油氣平台,日本飛機就會循聲出動,“五六個小時後飛機就過來了”,“它們常常在海監船周圍反覆低空盤旋,甚至連機艙裡的飛行員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也是從那時起,東海總隊開始了對我國東海油氣資源區的定期巡航,以保障我國東海管轄海域海洋油氣資源的正常開採。
2008年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周邊海域的巡航執法則是中國海監東海總隊海洋維權巡航執法的一次“亮劍”。
2008年12月8日,海監東海總隊“海監51”船和“海監46”船組成的編隊,以中國政府授權公務船的身份,突破日方防線,成功進入我國釣魚島12海里範圍內實施維權巡航,圍繞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巡航3周半,最近處距離釣魚島約0.96海里。
日方巡視船擺出“擠壓”、“碰撞”的姿勢,並試圖干擾海監編隊航行,但最終迫於中方海監執法船的壓力,放棄了可能的對峙和干擾行動。“海監51”和“海監46”在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內巡航歷時10小時06分,完成預定任務後,才從容駛離釣魚島海域繼續例行巡航。
“這次巡航打破了日本長期以來實際控制中國釣魚島的局面,中斷了其所謂的‘時效取得’。”中國海監東海總隊副總隊長郁志榮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此後,中國海監東海總隊還多次組織本轄區內的多項專項維權執法行動,如對擅自在中國油氣田附近海域出沒的“昭洋”號、“拓洋”號、“航洋”號、“明洋”號等日海上保安廳巡視船,以及對擅自進入我管轄海域的日本水產廳 “陽光丸”、“白鷗丸”漁業調查船進行跟蹤監視和喊話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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