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不表示中國所有的主張都是完整的,我認為其中有一點還需要再釐清。有關釣魚台列嶼地位問題,有一些歷史上的缺口,如從中日法律論辯中顯示,在簽訂《馬關條約》時,中日雙方對釣魚台是否屬於中國所割讓的台灣附屬島嶼存有認知差距。也就是說,從日本佔領釣魚台時或馬關條約中,到底釣魚台是不是屬於台灣的一部分?
這個問題,從兩岸的認知來說是無可置疑的,從明清以來很多地輿文獻證據,從地質、地理、行政來看,也一直把釣魚台與台灣綁在一起。但是從日本的角度,它從法律行政上將兩者做了切割,這一點值得我們思考。這是二次世界大戰後對釣魚台的處分,會有爭議出現的部分。中國方面在這點上,可能需要提出更多的證據,更多法律上的證據來釐清中日對於釣魚台認知的差距,支持釣魚台與台灣的從屬關係,這對於兩岸關於釣魚台的主權主張有助於更進一步強化。
另值得一提的是,1970年美國準備處理琉球群島的時候,剛開始是把釣魚台當作琉球的一部分。但後來美國做了修正,把釣魚台的行政權移交日本,但是在主權爭議問題上保持中立。我認為美國作為相關第三國,對此問題的立場已默示釣魚主權爭議確實存在,進一步弱化了日本所謂“沒有爭議”的說法。
張亞中:剛剛琇安與國祥都談到時間點的問題,包括從無主地、1895到1995年,以及1970年。前面兩者問題比較單純,因為從史料文獻中,我們可以討論哪些時間點對我們比較有利。其中關鍵的是,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到1970年,條約內容有無被徹底執行?為什麼美國會把釣魚台行政權隨著琉球交還日本?這就牽涉到國際政治問題。我們今天請到吳東野教授,他是這方面的專家,請他針對釣魚台列嶼衝突背後的國際權力角逐與政治意圖,提出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