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胡錦濤也是持持這樣的立場,在著名的“胡六點”裡他就說過:“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等到進入習近平時代,他也不例外的說過:“兩岸之間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我們願在一個中國框架內,同台灣方面進行平等協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
三、對“和平協議”的商談,北京最重要的考量
但是,北京稍後對於“和平協議”何以兩岸需要協商則是持另一種觀點。北京透過“兩岸結束敵對狀態”協議,除了希望能讓台北走上談判桌以及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之外,針對這項議題的舉行,背後所隱藏的動機與目標,恐非只是“敵對狀態終止”字面上單純意義所能涵蓋。
1、北京對“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的談判,其重點強調恐怕不是只在敵對狀態終止的環境形成。不過北京真正想在這項談判中尋得它所期望的,應該是在協議達成之後,需要兩岸共同來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根據這種說法,台灣即使在短期之內尚未能與中國大陸走向統一之途,但是它勢必因而將全面關閉“台灣獨立”與“美日介入”的所有可能性,因為那些情况均會損及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
2、北京對“兩岸結束敵對狀態”談判另一個更深入的目標,便是希望讓這項協議的簽署,規範在一個國家內部的“國內協議”上。說得再明白一點,便是北京一直認為1949年的內戰至今一直沒有結束,所以為了讓兩岸今後更能正常的往來與交流,甚至使得兩岸得以正式官方接觸與談判,那麼自“內戰”之後遺留下來的敵對狀態問題,必須透過一種正式的程序去把它了斷。因此,處理因“內戰”而衍生的問題,當然屬於國家內部的事務,而非國與國之間的條約簽訂。
只要兩岸簽署“終止敵對狀態協議”,是被規範在一個國家兩個交戰團體所簽署的正式文件,既有其公權力的效力,又不會被國際誤解是兩個主權國家所簽定的“協定”或“條約”,就是北京最在意的結果。
如果從上述的分析來看,顯見北京的考量是比較深入的。再比較明白的說,北京對“和平協議”的商談前提以及它的原委定位,恐怕與台北的思考有極大的出入。基本上有二點北京與台北想法有出入的:一是對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北京是想到是1949年內戰的正式結束,但台北想到的只是台海和平環境的締造;另一則是透過“和平協議”的簽訂,北京希望加速統一目標的完成,但是台北可能更想到是現狀更穩固的維持。
因此,二者對此思考顯有不同的衡量,其結果的評估甚至有南轅北轍的矛盾。北京對此問題的想法設若不事先對台北說明清楚,或者說它不作任何思考的調整,那麼肯定在兩岸一旦觸及“和平協議”商談時,將會對議題的原由出現有差異的見解,而且在預備性會議磋商雙方定位的問題時,也會產生衝突性的看法。不過胡錦濤在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提及“和平協議”一詞中,曾說“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由於內中沒有特別明示它必須是第一步的“優先性”,也沒有說明“敵對狀態”是件麼定位,這樣的宣示是否會對兩岸今後的岐見有縮小功能,當然就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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