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和平協議”一詞正式載進十七大政治報告官方文件,當然是眾所瞭解的重要性與政治意義。不過,這也代表了北京對台政策在今後五年裡,將遵循這項名詞所宣示的意義與軌跡來運作。
第二:胡錦濤在提出“和平協議”時,文稿中的前後連帶及相關的文字應必須全部提及,才能凸顯這個名詞的真正含義。胡錦濤說“我們鄭重呼籲,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與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在這裡,如同“江八點”與“十五大政治報告”中所提,兩岸自1949年以來所存在的內戰狀態,胡認為必須先行透過“協商”程序予以結束。但是締造的成果則已不是當時“協議”一詞所呈現出來的單純意義,而是一個具有正式性質的“和平協議”,這當然可以用來昭示國際社會,是一份“兩岸締造共識的正式文件”,會比“協議”一詞更具效力。然後,在“和平協議”之後,兩岸彼此之間的定位,或是台灣的政治定位,就得以構建。並且就因為如此的發展過程,兩岸進而就能開創和平局面。
第三:這也是這次十七大政治報告中的最大特色,“和平協議”是胡錦濤自行首度提出,代表了在他掌握政權的五年內,會全力以赴地將它兌現。這個用詞也無異告知台灣與國際社會,只要台北不挑戰反分裂法的紅線,兩岸關係的推展一定是朝著“和平發展”的方向邁進。
就像前述,2012年習近平接任總書記後,在重大場合談話中,則未再提過“和平協議”四字,通常只以“和平發展”的說法一筆帶過。
不過以“和平發展”一詞取代了“和平協議”,並不代表北京的對台政策有了轉變。其實“和平協議”最終得以能夠簽署,就必須先建立起兩岸“和平發展”的環境。事實上,習近平早就洞悉到這樣的“過程”,而且在邁向“目標”時,也提出了很多關鍵的建議。所以在2013年2月會見連戰時,習就提醒:“兩岸關係中還存在著歷史遺留問題,前進道路上還會遇到各種新問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時間,需要耐心,需要共同努力”。等到2013年6月會見吳伯雄時,更是具體提出做法。他說:兩岸要堅持“增進互信、良性互動、求同存異、務實進取”。所謂“增進互信”,核心就是要在鞏固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更為清晰的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良性互動”,就是要加強溝通、平等協商、相向而行,相互釋放善意,維護兩岸關係來之不易的和平發展局面,合情合理解決彼此間的問題。“求同存異”,就是要本著同舟共濟的精神,發揮政治智慧,聚集和擴大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共識,妥善處理和管控分歧。“務實進取”,就是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堅持從實際出發,循序漸進,穩步向前,不因遇到困難而停滯,不被任何干擾所困惑,防止和避免出現倒退。
最關鍵的一段話,如從台灣的角度來解讀,就是習近平曾經說過: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是增進兩岸政治互信,夯實共同政治基礎, 有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最終即使沒有實質的“和平協議”的簽署,也可能存在著兩岸“和平統一”的趨向。而且習也提醒:“著眼長遠,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終歸要逐步解決,總不能將這些問題一代一代傳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