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內”民意高度支持;第二、“國家”確實有需要;第三必須在“國會”監督情況下,才會踏出這一步。 但是馬英九提出考慮在未來十年內簽署兩岸和平協議一事,在台灣引起了巨大爭議。這項談話被民進黨視為設下了兩岸統一時間表,陸委會則說這只是要讓“不統、不獨、不武”的台海現狀制度化。 不過,就在爭議之後,馬英九從此就沒有再提過類似的建議。
二、北京肯定的態度與回應
對北京來說,面對台北提出“和平協議”的看法,均給予肯定的態度與回應。1996年新年的第一天,當局就透過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中央電視台節目中向台北喊話,希望兩岸在適當的政治氣氛下,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就結束敵對狀態,就其他分歧性議題,早日進行商談。到了1998年新年的第一天,汪道涵仍然向台北喊話,只不過傳播工具改用海協會發行的《兩岸關係》雜誌,建議兩岸及早舉行政治談判。而中共最高領導人江澤民,則分別在年除夕(12月31日)與新年(1月1日)透過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與全國政協新年茶會,鄭重呼台北當局儘早回應北京所提,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兩岸談判。
至於談什麼呢?根據江澤民在中共十五大“政治報告”所宣示,只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這當然就包括了兩岸均具有共識的“終止敵對狀態協議”。到了2002年中共十六大舉行之時,江澤民直接就在“政治報告”中點名“兩岸結束敵對狀態”是三個可談議題之一。 把議題列入到黨的重要文件裡,當然就是說明是中共對台工作的最優先推動的項目。而且也是舉國上下必須全力去實踐的重大任務。
事實上,北京在意的不是什麼內容的議題,重視的是這項議題的談判,既能有利於北京,又能讓台北完全接受。因此,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協議設若簽署,不僅可導致兩岸和平環境的形成,有利於兩岸關係的和諧發展,而且必然會符合在北京所期望的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如此,北京希望運用一個中國原則來框住台灣無法向國際發展,又能促使台灣走向談判桌,當然,它就變成是兩岸談判中最大的獲利者。
到了2007年,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十七大政治報告中,更具體提出“和平協議”一詞。 這項突破的用詞,引起兩岸與國際社會極大的迴響,認為這句話具有創意,可以締造兩岸關係的榮景。配合兩岸與國際目前的情勢,可能尚要賦予新的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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