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更重要的是,關於中國對於美國佔領沖繩及釣魚諸島問題的態度,要從琉球的地位問題說起。早在1943年的開羅會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曾就其地位詢問過蔣介石的意見,當時,蔣的回答是:“中國暫時不予將琉球收回,只希望中美共管,或者國際共管。琉球由國際共管比較中國管理為妥”。羅斯福也許只想試探一下蔣介石對美國佔領沖繩的態度,亦或是想在戰後給中日之間埋下一個紛爭的種子,但是由於斯大林(史達林)也贊成把琉球交給中國,特別是戰後美蘇關係緊張,沖繩成了美國單獨控制下的軍事基地之後,美國再也沒有打算把它交給中國。後來,由於美國默許了蘇聯對南千島,即,北方四島的佔領,所以蘇聯也沒有對美國單獨佔領琉球提出異議。根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的機密分析報告,他們認為如果共產主義者控制了中國,那麼將琉球返還給中國,將會給蘇聯接近這些島嶼的機會,並因此危及美國的整個太平洋基地系統, 這樣,蔣介石雖然多次與美國交涉琉球問題,但都沒有結果。沖繩的地位問題成了懸而未決的問題。
再者,為了“合法”佔領沖繩,杜勒斯在1951年美國參議院舉行的舊金山和會聽證會上提出了日本對於琉球擁有“潛在主權”的觀點,他認為,只要日本擁有對琉球的主權,而不被聯合國或者蘇聯插手,美國就可以獲得排他性行政、司法和立法權力。
也就是說,按照杜勒斯的說法,日本在美國交付沖繩之前只具有沖繩的“潛在主權”,而在沖繩返還給日本之前的這個所謂“潛在主權”期間,日本人要去那裡也需要辦理護照和簽證,這說明日本當時不但喪失了主權,而且還喪失了管轄權。關於這一點,日本學者也不得不承認:美國根據《舊金山和約》獲得的對琉球的行政權、司法權和立法權,實際上意味著也獲得了主權。他們不得不為日本擁有對琉球的“殘留主權”而尋找藉口。
琉球地位問題的意義在於,是日本單方面認定釣魚諸島是琉球的一部份,這裡,按照日本的邏輯,中國在日本對琉球只擁有所謂“潛在主權”期間是否對美國佔領釣魚諸島提出異議,與日本並沒有必然的關係,即使中國對美國佔領沖繩不提異議也不意味著中國承認日本擁有釣魚諸島的主權。
2,日本無權對中國各方面的看法妄加評論。最近,日本外務省網站把<基本見解>翻譯成了中文,並且增加了關於釣魚諸島問題的“問答”,其中,提到了1929年中國駐長崎領事馮冕給日本方面的一封感謝信,其中使用了“尖閣諸島”的說法 ;還有1933年中國出版的《中華民國新地圖》把所謂“尖閣諸島”劃歸日本。日本外務省網站還特別提到了1953年1月8日《人民日報》的“資料”介紹“琉球人民反對美國佔領的鬥爭”一文中有“尖閣諸島”的說法;另外,為了證明中國在美國佔領釣魚諸島期間的態度,日本還翻出了1960年,北京地圖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圖集”採用“尖閣諸島”的名稱等 。關於台灣方面,日本有關網站列舉了1965年10月,中華民國國防研究院出版的《世界地圖集第一冊東亞諸國》也把釣魚諸島列為日本領土,並採用“尖閣諸島”的說法;1970年,台灣的國定教科書《國民小學地理教科書第四冊》(1970年1月初版)把釣魚諸島當做日本領土並採用日本名稱 。日本還找到了1968年10月6日,台灣最大報紙《聯合報》刊載的一篇題為《琉球尖閣諸島禁我漁船作業》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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