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8月24日庭審實錄
8時35分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發布消息:審判長宣布開庭。
法庭繼續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貪污公款500萬元的事實進行調查。
證人王某某繼續當庭作證。
審判長:現在繼續開庭。請法警帶被告人薄熙來到庭。
審判長:請法警帶證人王某某到庭。
審判長:由辯護人對證人進行發問。
辯護人:王某某,我是薄熙來的辯護律師,現在問你幾個問題。為了工程款的事情你一共見了薄熙來幾次?
證人:兩次。
辯護人:間隔多長時間?
證人:記不清楚了。
辯護人:大致時間?
證人:半個月之內,但記不太清。
辯護人:你見薄熙來的時間大概是什麼時候?
證人:2002年2月。
辯護人:你說工程款這件事情是在那個單位的那個馬某某給你說的?
證人:是。
辯護人:那個馬某某有沒有說給大連市方面的領導說?
證人:沒有。
辯護人:你和谷開來為工程款的事情見過幾次面?
證人:一次。
辯護人:你和谷開來是在哪裡見面的?
證人:在沈陽友誼賓館家裡。
辯護人:谷開來說是在省政府大院的門院見的,邊走邊談,你覺得對嗎?
證人:我記憶是在友誼賓館。
辯護人:你以前的筆錄說在友誼賓館6號樓,後來說在8號樓,你是怎麼想起來這個樓不對的?
證人:當時想起來6號樓在裝修。
辯護人:是你聯繫辦案單位說你當時記錯了,要求再寫一個更正嗎?
證人:是。
辯護人:你第二次聯繫薄熙來見面,你當時給薄熙來提議500萬元留作他用,他有沒有給你說也給你100萬元之類的話?
證人:沒有。
辯護人:你有沒有給他商量這個錢用什麼方法來拿?
證人:我說過以咨詢費的方式。
辯護人:你給薄熙來說過嗎?
證人:說過。
辯護人:薄熙來怎麼說的?
證人:他沒有吱聲。
辯護人:你向領導提出的這個建議,如果領導采納了,是不是要具體商量一下怎麼辦?
證人:我和薄熙來沒有商量這麼細,他讓我找谷開來,我本來想與谷開來細談、商量,後來都是趙某某來處理這個事。
辯護人:你到底說沒說過用咨詢費的方式提出來?
證人:說過。
辯護人:薄熙來沒吱聲?
證人:對。
辯護人:這錢是不是給嚴某某的?
證人:不是。
辯護人:通過他的公司把錢給別人?
證人:是。
辯護人:嚴某某有沒有提過扣稅的事?
證人:沒有。
辯護人:你在給薄熙來講錢的想法的時候有沒有講他家裡人的情況。
證人:我昨天回去仔細回想了一下,我確實說過當時薄瓜瓜在國外學習,讓他把這個錢留作家用,我說過這個話。
辯護人:被告人當著你的面給谷開來打的電話?
證人:是。
辯護人:你說一下他給谷開來打電話的內容。
證人:就是涉及某單位給了一筆工程款,我想留給你做家用,具體的事你跟正剛商量。
辯護人:你給谷開來是怎麼說的?
證人:我說涉及到上級某單位有一筆500萬元的工程款,她說這事我知道,你們領導給我說了。
辯護人:你在回答第一辯的過程中講了,你在第二次見薄熙來的時候講了薄瓜瓜在外學習,家裡困難。昨天你講了你和薄熙來是上下級,除了工作你們有無私下來往?
證人: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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